项目名称:
| 中央国家机关2022年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8月
| 项目编号:
| PR22062410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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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合同编号:
| HT2208222178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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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甲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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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乙方):
| 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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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供应商(丙方):
| 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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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产品信息
| 品目
| 数码黑白高速复合机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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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震旦
| 2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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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AD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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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参数
| 支持复印功能:黑白; 类别:高速复印机; 成像原理:(激光静电); 最大原稿尺寸:A3; 支持功能:复印,,扫描; 是否带硬盘:是; 是否支持双面复印:是; 硬盘容量:(256); 内存容量:(8);
预热时间(秒):(≤12秒); 睡眠模式恢复时间(秒):(≤12秒); 耗材:一鼓一粉; 缩放比例:(25%-400%); 体积(宽*深*高):(615*688*961); 重量(kg):(98); 机身颜色:(黑灰白); 面板颜色:(黑白); 接口(接口内置):USB,网络(USB+网络); 复印时间-黑白(秒):(≤3.3s);复印时间-彩色(秒):(无);
复印倍率:(25%-400%); 分辨率(dpi):(1,800dpi*600dpi); 复印速度区间-黑白(ppm):40-49(45); 复印速度-黑白(ppm):(45);复印速度区间-彩色(ppm):无; 复印速度-彩色(ppm):(无); 连续复印张数(张):(1-9999); 是否标配双面自动送稿器:是; ID卡复印功能:有; 速度-黑白(ppm):(45); 速度-彩色(ppm):(无);语言:(PCL 5e/c,P); 是否支持双面扫描:是;扫描分辨率(dpi):(600dpi*600dpi); 标准纸盒数量(个):(2);纸张容量:(1150); 纸盒可支持纸张尺寸:A3,A4(A3-A5,B6,A6,长纸); 是否标配硬盘数据清楚功能:是; 灰度等级256:(256); 支持的操作系统:Windows,Linux(Windows,Vista,Max OSX10.7,8,9,10,10.11 Linux); 是否具有节能认证证书:是; 是否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 是否为进口产品:否; 保修期限 (年):1;服务标准:免费上门安装、售后服务标准不低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硬盘不返还;保修客服联系方式:(010-871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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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单位(套)
| 数量
| 成交价
| 单价(不包括原厂质保服务)(元)
| 原厂质保服务年限(年)
| 原厂质保服务价格占响应产品价格比例
| 原厂质保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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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20990
| 20990
| 1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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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贰万零玖佰玖拾元整
| 2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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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丙三方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与乙方签署的《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书》(简称“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乙丙三方同意:甲方为采购方,履行付款及收货义务;乙方为产品厂商,负责生产产品,并对产品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履行框架协议下的送货及收款义务。乙方亦可不委托丙方而自行履行框架协议下的送货及收款义务。
一、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标准不低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保修期内免费上门;
- 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上门服务;
- 乙方送货上门及售后服务覆盖到磋商文件要求最终所有供货地并安装到桌;(此条款仅适用于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
(4)乙方承诺保修期限内故障硬盘不返还维修;(硬盘故障后,免费更换新的硬盘,原盘由用户保留)(此条款仅适用于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
(5)乙方承诺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否则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丙方于中标公告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9号16楼 (指定地点)交由姚丹枫、13777087933(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此外,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甲方不承担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乙方或者丙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产品验收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2、该批次产品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质量、技术、服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3、甲方经办人验货时要认真填写验收单,注明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及开机测试情况等内容经经办人签字后交供货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署验收单后15日内,甲方按财政部规定支付货款。
1.乙方授权给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负责处理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中标产品发货、收款、售后服务等事宜。
2.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纳税识别号: 911101017740510636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1 号四层 411 室
电 话: 010-87107008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账 号:110060262018010010558
五、违约责任
1、如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违约金。
3、如丙方受委托向甲方交付货物时,所交付货物的各项零部件并非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执行,而是使用了投标文件承诺以外的其他零部件进行替换,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金未达到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乙方依法应受的其他处罚并不会因支付了上述惩罚性赔偿金而免除。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不能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安装服务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货款金/%的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并且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于此情形下,甲方可凭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的收费票据即向乙方索赔,索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解决合同纠纷有以下两种方式: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时,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可向集中采购机构或财政部书面反映乙方产品质量、供货、维修服务等情况。
2、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为供货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和丙方各一份。
采购单位(盖章):
| 配送供应商(盖章):
| 中标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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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 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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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签字)
| 联系人(签字)
| 联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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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010-87107008
| 联系电话:010-8710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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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五粮液大厦408室
|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五粮液大厦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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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时间:
| 收货时间:
| 收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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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装到桌:
| 是否安装到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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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测试情况:
| 开机测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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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方(中标供应商或配送供应商)名称:
| 收款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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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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