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凌湖大道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贵发改交通〔2020〕5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道路设计起点下穿现状汽车大道,接规划南二环终点,道路由东向西经垌尾、龙寨,至九凌湖景区东门附近后向,绕九凌湖景区途经万隆、万塘、滑水等村镇,终点接九凌湖景区南门。道路全长约 10.6km,道路设计速度为 30km/h,路基宽度 8m,本项目道路路线按城市主干路线形指标进行设计,近期为农村公路,技术参照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九凌湖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估算价:5327.5879万元【其中,工程费5240.6391万元,勘察(测)设计费86.948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
勘察(测)设计工期:自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施工工期:从实际进场之日起(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认)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九凌湖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勘察(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3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5-429163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 樊毅 联系人: 甘建程、徐律
电 话:0775-4292130 电 话:0775-4569690、4565100
传 真:0775-4564468
电子邮箱:gxggyunlong@163.com
2021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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