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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辉祥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位于博罗县杨村镇塘角村金杨大道南面,《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博府国用(2007)第06004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8347㎡。《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1年1月11日经十六届县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一次(2021-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地块一: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国土证用地面积45112.6㎡,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5112.6㎡,可用地面积42973.6㎡,市政道路占用用地面积2139㎡,容积率≥2.0,建筑系数≥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90225.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绿地率≤20%。
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国土证用地面积3234.4㎡,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234.4㎡,可用地面积3234.4㎡,容积率≥2.0,建筑系数≥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6468.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0%),绿地率≤20%。
现惠州市辉祥实业有限公司送审地块一总平面方案,方案由4栋3层厂房、1栋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组成,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5112.6㎡,建筑占地面积29835.2㎡,总建筑面积89117.7㎡,计容建筑面积90287.3㎡,建筑密度66.13%,容积率2.0,绿地率8.6%。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附件:关于惠州市辉祥实业有限公司总平面方案的公示-Layout1.pdf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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