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电务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发布了“银川电务段2021年废旧电子器材处置项目”公开竞卖公告。截止二次报名结束,报名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经集体决策后,该项目由线下公开招标转为线下谈判,请已报名的供应商按时参加。
一、项目名称:银川电务段2021年废旧电子器材处置项目
二、项目明细:详见用户需求书附表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资质。
四、供应商具备的资质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5.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5.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5.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5.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
7.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五、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六、中标原则:原则上以报价最高者确认中标候选人。
七、项目相关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的供应商联系银川电务段材料科主管人员获取谈判文件或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18:00
十、项目评审时间、地点
1.项目评审时间:2021年2月8日10:30。
2.地点:银川电务段一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杨工电话:0951-3924866
附件:招标文件
银川电务段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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