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设备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批)应急监测装备(二)
专家论证意见:采购单位提出的理由属实,水质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进口仪器在便携性、安全性、稳定性、灵敏度和抗干扰能力等方面更有优势,便携式发光细菌毒性仪进口仪器在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等方面更有优势,苏玛罐采样系统进口仪器在成熟稳定性和惰性化能力等方面更有优势,以上仪器设备能保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9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公示日期: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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