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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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轻工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 二标段)二期二标段(HBQC-202012FJ-040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012FJ-040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轻工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 二标段)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201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工业经济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工业经济联合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蕲州镇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一标段约1635.6万元、二标段约652.11万元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二期二标段
合同估算价:652.11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和类别) 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方案、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招标人:
蕲春县工业经济联合会
代理机构:
武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三路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三路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占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508650039
电话:
176717446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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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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