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B-CZ-2022-09(重2)2.项目名称:东兴海关涉案财物仓储服务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人民币)6.采购需求:东兴海关涉案财物仓储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供的为无效响应。(2)特别说明:①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本项目适用行业为仓储业。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3.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一:现场购买:供应商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二:邮寄购买:如选择邮寄购买,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邮购款汇款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发至805370510@邮箱,资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另加邮费50元。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第五分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支行银行账号:13058000000152745。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室;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至15 时00 分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五、开启
1.时间: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后2.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评标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主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05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style="color:windowtext;">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网上查询地址( style="color:windowtext;">)、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站( style="color:windowtext;">)。6.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送达,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评审活动,并对响应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审过程中需要)。(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①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②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③如因供应商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①邮寄地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收件人:阮工,0771-5640353)。②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开标日期等内容的纸质表格,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④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响应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如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无效或包裹未粘贴相关信息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发送邮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⑤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竞标声明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评审中的最后报价,及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最终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柬路1号联系方式:粟工,0771-5369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联系方式:阮工,0771-56403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阮工电话:0771-564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