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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若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同等许可证书及以上资质。吊车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许可参数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同等许可证书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和吊车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3份吊车销售安装业绩,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供货完成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吊车验收承诺书;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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