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53省道远安县鸣凤至当阳市庙前(远安境鸣凤至沙沟冲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53省道远安县鸣凤至当阳市庙前(远安境鸣凤至沙沟冲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远安县鸣凤镇,止于沙沟冲(桩号为:K7+400~K9+610),路线全长2.21千米,采用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5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或者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9时0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
本次招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号
联系人:裴勇
电话:132649061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黄泉溪
电话:15807202758;1387269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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