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警用囚车采购我院现有囚车使用运行已达17年,车辆部件老化严重,车况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第三方机构车辆检查单,该车已无维修价值,现拟采购囚车1辆。 质量:囚车作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专业度较高,为保证车辆质量,改装须为原厂改装。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车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符合其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供应商保证所供车辆能够在采购人所在地车管部门上牌。 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或十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整车质保。 安全:为保障服务质量,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需承诺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需由所投车辆的授权经销商提供。车辆发生故障后,供应商需在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现场响应,尽快处理相关故障,以保证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开展。252025年05月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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