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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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江苏建达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33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6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主要内容
资料收集、地质灾害调查、调研、综合分析等。即应在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包括历年来的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勘查、评价及相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遥感等手段,开展必要的地质调查和调研工作,进一步查明镇江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深入研究各类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评价各地质灾害点的稳定性和危害性,并预测其发展趋势;系统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需求,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提出符合地区发展需要的防治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在此基础上编制规划文本、说明和相关图表,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6.2成果要求:
(6.2.1)《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文本;
(6.2.2)《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说明;
(6.2.3)《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附图;
(6.2.4)《镇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附表。
(7)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底完成本项目。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为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本次招标取消磋商保证金。
2.3采购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持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从事地质灾害相关工作经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时 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11:30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3.3.方式:联系采购代理单位购买。
3.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整。
3.5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的电话及电子邮箱)”。
3.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5.3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3.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 投标人诚信库入库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 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CA信息办理业务:电话0511-88968012,QQ:447090606,QQ群:858791756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客服QQ号:4008503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1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六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王磊139 5286 255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152 6292 516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文践
电话: 139 5280 5856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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