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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壶关县龙丽湖综合改造一期续建(龙丽湖东岸景观至修善村南路西)后尾治理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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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西省壶关县龙丽湖综合改造一期续建(龙丽湖东岸景观至修善村南路西)后尾治理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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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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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壶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壶发科审发[20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已由壶关财政局壶财建函[2022]6号资金证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
2.2建设地点:壶关县龙丽湖后尾区(龙丽湖东岸景观至修善村南路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治理范围西起揽秀桥,东至东环路,北靠北大街,南临中央公园。南北最长约318米,最窄约45米,东西长约702米,总面积约6.4万平方米,岸线长约641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龙丽湖东岸景观至修善村南路西区域内景观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景观工程内容包括治理区域内绿化种植工程、步道和滨水平台铺装工程、景观及园林小品等;市政公用工程包括新建道路工程、新建排水工程和电力照明工程等。
2.4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须含项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后,请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本省非长治地区的CA需在系统账户登录界面进行认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2090080;北京CA:0355-2136789;山西CA:0355-2090058
招标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壶关县奋进街
联系人:赵红
电话:0355-877100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潞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C座(政务大厅)13层C1302A、C1301号
联系人:栾妮杰、贾宋伟、王志敏
电话:0355-20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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