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0-2021年林埭镇新庄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林埭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林埭镇新庄村。
2.2建设规模:新建灌溉泵站2座,出水池改造1处,新建灌溉管道285m,新建窨井1个,过水渡槽1座,d450有筋管20m,路修复20m2。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2020-2021年林埭镇新庄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1年5月10日前完工。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4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企业主要负责人4个岗位的A证)、B、C证(1个),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40867214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月3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1月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林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林埭镇政府2#楼底楼东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伍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林埭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农商银行林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账户: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村级集体资金支付中心—新庄村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林埭支行
账号:20100018668941500000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林埭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林埭镇新庄村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庄先生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3-85920027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传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08672143@qq.com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2020-2021年林埭镇新庄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发标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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