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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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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
2、服务期限:两年
3、运营范围:
3.1珠江医院污水站共2个:住院部1个,科研综合楼1个,2个污水站日污水处理量约2800立方/日。
3.2定期设备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按国家排污证及相关规范开展污水检测。
住院部(新区)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运行状态
1
人工格栅
1.5*1.0m,不锈钢材质
1台
正常
2
调节池提升泵
Q=100m3/h;H=15m;N=7.5KW
2台
正常
3
清水池提升泵
Q=100m3/h;H=15m;N=7.5KW
2台
正常
4
回流泵
Q=75m3/h;H=10m;N=4.0KW
2台
正常
5
污泥泵
Q=40m3/h;H=15m;N=4.0KW
2台
正常
6
罗茨鼓风机
Q=13.34m3/min;Ps=5000mmAq;N=30KW
2台
正常
7
污泥浓浆泵
Q=12m3/h,H=60m,N=4.0kW
2台
正常
8
污泥压滤系统
自动液压,过滤面积20m2
1台
正常
9
除磷剂投药系统
有效投加量:200g/h
1套
正常
10
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计量泵:流量:55L/h,压力:2bar;储药桶:1000L,3个
1套
正常
11
臭氧除臭系统
1套
正常
12
自动化控制系统
1套
正常
13
流量计
2台
正常
科研综合楼(旧住院部)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运行状态
1
人工格栅
不锈钢材质
1台
正常
2
集水池潜污泵
流量65m3/h,扬程15m,功率5.5kW
2台
正常
3
调节池潜污泵
流量50m3/h,扬程10m,功率3.0kW
2台
正常
4
污泥泵
流量35m3/h,扬程7m,功率2.2kW
2台
正常
5
全自动次氯酸钠消毒装置
有效投加量:2000g/h
1台
正常
6
鼓风机
风量:9.03m3/min,风压:39.2KPa,功率:11kW
2台
正常
7
污泥压滤系统
自动液压、过滤面积15m2
1套
正常
8
除臭系统
UV光解+等离子
1套
正常
9
自动化控制系统
1套
正常
10
流量计
1台
正常
4、运营管理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珠江医院。
5、各污水站须有明细报价(格式自拟)。
二、运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如果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报名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及以上证书及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前来报名。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综合技术要求
污水站运行管理时间为二十四小时,成交人对医院现有污水站(新医疗区、旧住院部)设施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和排放污达标;若因成交人人为损坏或保养不当导致设备损坏,其更换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驻场的运营管理操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制服,需具备污水处理工证,具备岗位的操作技能和资格,并将相关资格证书及培训记录交采购人备案。
成交人需定期清理所产生的污泥(一年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运走。污泥池余泥不能超出80%,超出标准应及时清理。并负责按规范运走、处理,处理结果(依据)需交医院存档、备查。
成交人负责医院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两套预消毒处理设施的消毒剂投放、日常监测及运行台账的填写。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PH值和总余氯指标每日2次进行自检。
成交人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相关规范及标准做好污水处理的日常跟踪、检测及记录,保证污水处理运营符合相关监督要求,检测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需对PH和余氯指标进行自检,每日2次;另需每月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原件交医院存档、备查。
成交人必需根据医院现场情况制定适合污水达标排放的运营方案、人员管理架构、奖惩措施,并交采购人备案,驻场日常营运应配备至少2名操作人员,均需具备污水处理工证,且成交人应按社会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成交人的运营管理操作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成交人必须每季度书面上报运营情况报告(包括运营业情况、存在问题、分析、解决方案等)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并以此作为季度付款依据。
除新增设备、政府新增监督项目、及协商同意改变外,报价人所投报价应包含合同期内的物料(不包含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维修物料和涉及大型设备更换)、人力、设备等浮动及损耗。
如发生设备故障或突发事件,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应急处理方案及配合,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成交人运营管理操作人员需做好职业防护,发生职业暴露应按采购人职业暴露处理报告流程进行处理和上报,发生工伤、计生等一切劳资纠纷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合同期内成交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经济赔偿: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死亡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成交人全责承担;
成交人管理不到位,造成群发性事件,严重影响采购人名誉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当季度运营费的;
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成交人不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配的;
在不超出合同服务范围和要求内,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的合理安排。屡次不服从的;
成交人应按规定要求配备至少2名操作人员,均需具备污水处理工证,如检查发现缺员,经一个月内整改仍未达标的;
成交人自身原因而导致不能为采购人提供正常服务的。
合同期满后,如成交人未能获得继续服务资格,成交人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管理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污水量及排放标准
★污水水量:日处理能力2800 m3/d(住院部(新区)污水站:1800m3/d,科研综合楼(旧住院部)污水站:1000m3/d)
★排放标准:废水经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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