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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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物资(第四、第五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物资(第四、第五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1-429
2、项目名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物资(第四、第五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2万元
最高限价:102万元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包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1
全自动有机稀释配标仪
1
102
/
2
全自动无机稀释配标仪
1
/
3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仪器设备采购
5.2、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4、招标范围:本文件中包含的全部采购内容 。
5.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5.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5.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后满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2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1月30日00时00分整至2020年12月10日(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1101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东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平安怡园(高层)二单元184室
联系人:宋 强 李晓泽
联系方式:0371-5517652813503759272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2020年11月27日
温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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