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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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丰城市人民法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2 月 11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众和-FC2020-059
2、项目名称:丰城市人民法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4万元
5、最高限价:54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合计
(万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丰城市人民法院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3
台
54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证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 4 日至 2020年12 月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 11 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资料清单及办理地点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
2、投标保证金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伍仟肆佰元整(¥:5400元), 2020年 12月11 日10: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龙光大道东
联系人:余铜南 联系方式:1397958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丰跃名城C-1808室
联系方式:0795-660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艳辉
电话:13707951791 邮箱:jxzhr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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