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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经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湘发改投审【2020】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约809.26万元。建设资金为除2020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资金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
建设内容包括:
1、石牌村
(1)土面开挖
(2)铺设污水管(DN600、DN500):DN600约366m,DN500约175.2m
(3)砌筑污水井(D1000)
(4)铺设雨水管(DN600、DN500):DN600约366m,DN500约175.2m
(5)砌筑雨水井(D1000)、设雨水口
(6)路面修复
2、坪埔村
(1)土面开挖
(2)铺设污水管(DN600):原路面已硬底化部分约351.5m,未硬底化部分约880.4m
(3)砌筑污水井(D1000)
(4)路面修复
3、河北村
(1)土面开挖
(2)铺设污水管(DN600、DN400):河北村DN600约205.4m,DN400约23m,黄竹洋村DN600约685.6m
(3)砌筑污水井(D1000)
(4)路面修复
4、书厝楼村
(1)土面开挖
(2)铺设污水管(DN500):原路面已硬底化部分约371m
(3)砌筑污水井(D1000)
(4)铺设雨水管(DN600):原路面已硬底化部分约371m
(5)砌筑雨水井(D1000)、设雨水口
(6)路面修复。(具体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图纸)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即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①项或满足②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项目设计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给水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必须由施工方担任项目主办方,具体责权在签定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一经发现,将被视为废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9已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10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
3.1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备注:登记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在库人员,如因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登记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如果出现并接受行政处罚,同时处罚书中涉及招投活动的,按处罚书要求处理,如处罚书中未涉及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或处罚未影响投标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时,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不排斥这类投标人;
4.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4.1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建筑工程人员职称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在登记时现场核查;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登记。如没有按公告要求进行现场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及项目负责人的锁定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及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等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同样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登记,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布招标公告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其他资料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5.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人:李工
电话:0768-2325213电话:0768-6888289
2020年12月3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
号
项目
内
页
码
登记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此栏不需申
请人填写)
备注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见附件二,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二
栏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件,现场网上核查。
(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核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核查
6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
牵头人提供)
原件核查
7
拟担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
原件核查
8
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
原件核查
9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
原件核查
9
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原件核查
10
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
11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清单,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网址
原件核查
12
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联
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核查
13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已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网页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原件
14
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单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
三)
原件
15
已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原件核查
注:1、本表一式四份,三份附于登记资料内,作为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核查,职称需现场网上核查,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途径现场查询,如不提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项目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投标申请人名称)以(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致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人民政府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2020年意溪镇石牌村、坪埔村、河北村、书厝楼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没有存在拖欠工农民工工资。
五、本单位一直以来未有发生过拖欠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现象。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若出现主要负责人员擅自离岗的情况,我单位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十、经我司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自行对现场踏勘后,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客观情况,诚意接受该项目投标报价建设,绝不反悔。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若查本单位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同意取消本单位投标登记资格;
2、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电话联系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资料经由驻业主单位的招标代理人员核对且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加盖公章确认该投标人的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注:若联合体投标,此承诺书由牵头单位盖章。
招标单位联系人:苏先生移动电话:13923508365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工移动电话:182184842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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