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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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财政局洛宁县农业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宁县农业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招标(2020)0400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宁政采招标(2020)0400号
洛宁县农业保险项目
19800000.00
198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洛宁县农业保险承办机构5家。本次招标服务期限2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2)采购范围:洛宁县所辖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农业保险政策范围内规定的险种,具体包括种植业:小麦、花生、大豆、油菜、水稻、棉花等;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基础母牛等;地方特色险:烟叶。结合我县实际,该项目招标共划分五个区域如下:
第一区域主要为城郊乡、东宋、河底、小界、马店农业保险项目;金额:约69000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5760000元,农户负担约1440000元。
第二区域主要为长水、罗岭、上戈、故县、兴华农业保险项目;金额:约32000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2560000元,农户负担约640000元。
第三区域主要为下峪、底张、景阳镇、回族镇、城关镇农业保险项目;金额:约30000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2400000元,农户负担约600000元。
第四区域主要为赵村、陈吴、涧口农业保险项目;金额:约40000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3200000元,农户负担约800000元。
第五区域主要为全县烟叶;金额:约2400000元,其中:财政补贴约2160000元,农户负担约240000元。
此次招标完成后,保险承办机构负责开发适合“三农”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制定保险合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业保险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备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的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14〕5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 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豫财金〔2016〕1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7〕2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5家保险公司,作为洛宁县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根据评标结果,第一名优先选择区域,依次递推;1个中标公司仅能选取1个区域;
(3)服务期:两年;
(4)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依规批准的在河南省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符合《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保险机构或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3)根据《河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28 号)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经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017年1月1日至今凡出现上述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批准在河南省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如果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6)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1月(含)以来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知 》( 财 库 〔 2016 〕 15 号 ) 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
(9)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洛宁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329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99号附1号1号楼20层20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768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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