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2020年度生产经营专用车辆、设备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权属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单位计划采购一批汽车吊、随车吊等生产经营专用车辆、设备,计划供货期为2021年1-2月,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
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生产经营专用车辆、设备的采购,包括车辆、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包括汽车吊22台,随车吊4台,共计26台(以上均为暂估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信誉良好,所投产品应通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商,还应具备: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达到30台及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4日9时0分 到 2021年1月8日17时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1年1月8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年1月8日17 时0 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选择参与标段。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第一次已经交纳标书费的投标单位此次参与无需再缴纳标书费用,但需将第一次交纳标书费用的转账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
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纸质版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4个。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将标书费用转入(公户或私人账户均可)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转账时需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和所投包件号,并将转账回执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
4、标书费接收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5114570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0531-89250220)。
九、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商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 系 人:董先生 候先生
电 话:0531-89250212 89251927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