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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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皖E1-51-2020-0621
项目名称
含山县陶厂镇唐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发改投资[2020]11号
项目统一代码
2020-340522-77-01-0027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陶厂镇境内
建设规模
含山县陶厂镇唐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位于 含山县陶厂镇5公里处 ,建设内容为:削坡、底盘挖方(石方309622.45m3,碎石土163172.13m3)、工业场地清理工程、截、排洪沟工程、开采边坡复绿工程、坑底及工业场地复垦工程、生产路、田间道、边坡稳定性监测等工程。
[ 特别提醒:由于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等原因可能导致石方测算存在误差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自行承担废石量误差风险。石方量以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测绘量(拍卖废石量)为准不得变更。]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31日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18090126.64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 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乙 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 、业绩要求: 无 。
注:(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查询网址(网址是指含有域名的网址,例如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业绩查询网页截图。若无法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公共资源)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已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盖章。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可就上述 1个标段投标。
对招标文件的
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8万元,可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
账户2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561901021000012239
账户3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52001049200010
账户4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81216257304
账户5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含山县支行
账 号: 1306073029100080563
账户6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34001777108053006878
联系电话:0555-4326687
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月20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佩戴胸牌(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工作牌样式图)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的需佩戴胸牌、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5 、每个投标单位到开标现场人员不得超过1人。
开 标
1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1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废石竞买保证金(投标人需关注保证金账户,若汇错后果自负)
1 、废石竞买保证金的金额:1500万元(备注:石方量为309622.45m3、石方最低估价为90元/m3;碎石土量为163172.13m3 、碎石土最低估价为10元/m3;起拍价:2950万元),必须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废石竞买保证金,选择以下任意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含山县支行
账 号:1306073038000115719
账户2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101000061
账户3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561901021000012239007845
账户4
户 名: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34001777108053006878-0430
账户5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52001049200014
账户6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75246377299
联系电话:0555-4326687
3 、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 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废石竞买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废石竞买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废石竞买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特别1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开标地点(若法定代表人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2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
1 、投标人仅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其他材料。
2 、到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
3 、开标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并自行考虑开标现场所在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废石竞买保证金必须分别汇入指定账户,一旦有误,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龙亢大厦五楼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 唐先勇
电 话:18156558879
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含山县开元大酒店二楼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张先雯
电 话:1811030027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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