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鞍山冀东脱硫剂^粉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质量要求、供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一)项目内容、质量要求: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二)供货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到货地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四)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
(五)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卸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以每个自然月作为一个结算批次进行结算。货物经买方的汽车衡计量并经买方按照本合同质量考核标准检验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出货款总额,卖方根据买方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当期最新税率执行。买方财务挂账后定期付款。
付款方式:电子承兑汇票(不贴息)或电汇。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一)开标前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到需方现场试验,试验方罐车需提供20米(Φ100)长胶管往斜槽里打,并能控制流量。具体试验时间另行通知,试验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报价。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格证明需在平台上传,报名时未上传及上传不全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报价时上传盖章报价单、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一票到达买方厂内指定地点(自行装卸)价格,(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采用金隅阳光采购平台一次报价,综合评分高者中标,选择2家满足公司生产的供应商供货,一主一备,综合评分最高者优先送货,评分次高者做为备用供货。中标供应商数量按可供量与需求量匹配确定。投标报价时要如实谨慎填写可供货量,如夸大保供量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或私自串货,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时,以价格最低的为准;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最低金额为准。投标单位确认报价后提供开标密码,评委现场评标。(提醒:投标方应在报价前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
(四)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签定后,在首批货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限内。
*必须上传相关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附件(盖章)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
技术联系人:成银程电话:1306542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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