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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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城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地址:舟山市新城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定沈路和翡翠岛路交叉口,南临南海实验学校,北临舟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要建设为门诊、急诊、药房、医技楼、病房、厨房、餐厅及相应道路、绿化、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91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22.5平方米,床位数50床,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9个。本项目为地上四层的多层建筑,地下室局部一层。总投资约10802.6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50日历天(含审批时间和各类评审时间)。
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格书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新城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包括桩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电梯、弱电等)、电力、室外综合管线、亮化、绿化、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或由①②项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医院(包括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项目负责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5、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6、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7、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有任职文件;
③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9、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浙江省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时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13、其他:
13.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1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为市外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建立企业联系卡。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邮政编码:316200
联 系 人:小单
联系电话:0580-6202032
传 真:0580-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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