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19: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南浦西一村)的委托,就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邀请合格的申请企业参加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0-1788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具体地址及范围详见第二章)
(四)招商内容: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本公告及其附件。
(五)项目总投资:约79.4亿元人民币。
二、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或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含本数)的关联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
(三)企业总资产不低于4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为准)。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提交承诺书);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竞选文件中提交承诺书)。
(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验收或竣工验收超过300万平方米(按规划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记载数据进行累计计算,申请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0%以上(含本数)的关联公司的房屋建筑面积可以计入该申请企业数据范围,但同一项目数据不得重复计算)。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与竞选企业必须承诺其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招商主体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审核确认、当选为候选合作企业、当选为竞得合作企业的权利。
三、报名参与竞选的企业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3亿元整,未交纳竞选保证金的,不予资格审核、确认。
四、报名前,申请企业已办理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符合资格的申请企业应当在2021年1月21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3月7日23时59分的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竞选文件,申请企业无须在报名时上传竞选文件的电子版。申请企业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所需资料。
五、本公告时限为45日,自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7日止。招商未成的,第二次公告时限为20日。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信息将同步在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及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发布。
六、踏勘现场及招商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商答疑会。
七、申请企业应详尽了解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旧村全面更新改造项目的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竞选文件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所需递交的竞选文件详见招商文件。
九、递交竞选文件
(一)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二)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1年3月8日上午9:00时-10:00时。
(三)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楼第1开标室。
十、资格审查及公示:
(一)本项目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核确认组负责。资格审查、确认采用多数表决制,经资格审核确认组全体成员的2/3以上表决通过,即确认该报名主体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
(二)资格审核确认日为报名截止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报名参与竞选的企业以及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的候选合作企业均达到1个以上(含1个)的,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活动有效,否则本次活动宣告终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及表决结果将在交易中心网站、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及集体经济组织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开接受申请企业的监督。
十一、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由南浦西一村组织招商主体成员代表会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表决,择优确定合作企业。
招商主体成员代表会议定于2021年3月8日14:30举行,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西华路1号一楼大会议室。届时,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的企业须派代表进行现场宣讲,宣讲内容及表决方式详见招商文件。
十二、潜在申请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商内容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主体提出。招商主体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内容作出答复。
十三、对引入合作企业的全过程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主体提出质疑。招商主体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属地镇(街)投诉。区城市更新部门或属地镇(街)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加强指导。逾期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四、招商主体、招商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商主体
招商主体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商主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西华路1号
联系人:黄洁华联系电话:(020)84583214
(二)招商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及文件咨询:番禺交易部刘伟,联系电话:(020)22871905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
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西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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