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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保安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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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保安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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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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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保安服务项目(2023.01.01-2025.12.31)
2.项目编号:HC-JLZB-2022-451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37页中,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容、方式、验收标准及支付条款,“5.4.1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岗点数量确定结算金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7号文件和〔2016〕68号文件执行。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按月(保安服务区域一分季度)支付。”
内容修改为“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岗点数量确定结算金额(因甲方要求,临时增加使用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的保安员,按照合同单价乘以实际使用天数按实结算)。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7号文件和〔2016〕68号文件执行。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按月支付。”
2、原招标文件39页中,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容、方式、验收标准及支付条款,“4.乙方保安员必须随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食堂就餐,乙方须向甲方购买饭票;如遇节假日及甲方生产调休等情况,乙方自行解决其保安员的就餐事项,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内容修改为“乙方保安员必须随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食堂就餐,乙方须向甲方购买饭票,按票就餐;如遇节假日及甲方生产调休等情况,乙方须向甲方购买饭票,由甲方供应盒饭。饭票金额根据甲方员工就餐标准调整而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响应。”
3、原招标文件49页中,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1《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第五条考核
内容增加:“8.乙方保安员未随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食堂就餐的,每人每餐扣100元。”
4、原招标文件76页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二条服务技术标准要求第八款第三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在甲方食堂就餐,餐费早餐7元/人;午餐23元/人、晚餐23元/人;零点餐及加餐23元/人。”
内容修改为“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在甲方食堂就餐,餐费早餐8元/人/餐;午餐27元/人/餐、晚餐27元/人/餐,合同履约期内各餐具体金额根据甲方员工就餐标准调整而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响应。”
5、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9:3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2年11月08日9:30分(北京时间);
6、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请根据更正公告内容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人:王浚铎
电话:0434-3676281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史双双
电话:0431-80620708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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