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全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已由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环资[20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SCRH-XZ-2021002
2.3工程规模:新建采用先进处置工艺,增加一套5t/日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含新建焚烧车间);建设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医疗废物冷库系统;强化医废收运能力,增加收运车辆;建设配套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所包含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新建或改扩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111.11.198.166/)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01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 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111.11.198.166/)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2日 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3、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身份与备案平台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的情形作为废标处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5、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投标函、PDF版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
8、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 拉萨市经开区格桑路17号
镇建设大街
邮编: 邮编:
850000 859000
联系人: 联系人:
蒲春炯 夏先生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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