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301D地块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1D地块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2]5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51.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49.0%,招标人为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_新吴区锡新二路以北、研发一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新建二栋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地下一层,13019.52平方米;车间511,地上四层,檐高27.7米,建筑面积为22292.07平方米,单跨跨度(最大):11米;车间512,地上四层,檐高27.7米,面积为22114.1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地上一层,面积为27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7259.0万元
2.1.4工期要求:3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土建(含幕墙工程)、安装、智能化及室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出具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7.0版本的信息为准。
自2020/09/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9/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6/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17:30至2022年09月27日17:3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9: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锡新二路1号
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杨佳
联系人:
张莺
电话:
0510-85280196
电话:
13861881652
传真:
传真:
0510-8279724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9月22日
有附件下载: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