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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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华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土建安装工程) 已由 清水[2020]4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0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不含甲供材料费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3081262元;暂列金146727元,甲供材料(管材、管件、井盖、水表、阀门、消火栓等),下浮率为10%。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三明市清流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建[2017]16号及闽建筑〔2018〕3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1月15日下午15时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8.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1年1月14日17时00分前以邮箱(9745662@qq.com)方式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幢;
电话:18060180151;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165-3号
电话: 0598-8285409 ;
联系人:李先生;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01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水利局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21号
电话:0598-5322849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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