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条幅
维修、项目
验收合格发票入账付款
CZK1
无
1、服务名称:张金印刷品、条幅外委。
2、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签订合同需提交、审查的资质:详见附件。
4、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需包含印刷、装订、复印等相关内容。
5、是否需勘踏现场:否
6、进厂送货人员穿戴劳保用品。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服务中所有产生的费用。
8、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9、每月结算后开具全额结算金额发票入账后按我公司资金计划付款。
10、付款方式为:电汇。
11、服务方按照我方要求制作加工并运送到我方指定地点,需经我方使用部门验收合格;
12、如因制作(安装)发生质量问题,我方验收不合格,服务方有义务重新制作或修复;
13、服务方交付我方制作物的质量及规格、型号、要求等不符合我方要求,我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服务方重新制作,重新制作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14、我方在付清所有制作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15、与我单位无业务经济纠纷可以报价。
16、服务方根据制作明细上传加盖公章分项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7、供应商准入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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