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压缩式垃圾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20DG288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
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压缩式垃圾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所有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测试、试验、运输、保险(含车辆首年交强险、商业险)、装卸、验收,车辆上牌、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招标人所在地及现场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保修服务、日常技术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为生产制造本次投标压缩式垃圾车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就本次投标授权的经销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如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所在地区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编号等信息及相关备案证明(如有)或其他能证明其为基本存款账户的资料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3.5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5日09:00~09:30;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09:30;
5.3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7、本项目招标公告。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1栋108室
联系人:黄丽瑛
电话:0769-23286211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人:陈锦涛
联系方式:0769-21682600-818
传真:0769-21682600-806
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压缩式垃圾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压缩式垃圾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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