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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富宁县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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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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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富宁县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富发改复〔2022〕9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宁县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FNGCJYDL202210-54号
2.3项目投资:1113.51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一)开展260亩苗圃基地地表树桩和杂灌木清理、苗圃地平整,建设育苗温室大棚600平方米、育苗遮阴棚167亩,建设林间生产道路2230米、铁丝网围栏3170米;
(二)建设林间管护房55平方米、生产管理房200平方米,建设灌溉水池170立方米;
(三)购置育苗设备1套、营养杯自动装土机5台、林间运输车3台、其它生产器具1套;灌溉引水主管和分管3600米、园林喷灌机3台;活动式农药喷雾机设备3套;输电线路线材1600米,购置提水水泵1套、提水水管500米;
(四)购置167亩八角、油茶、乡村振兴绿化苗木种子(扦插枝条)、嫁接穗条、营养杯、营养土等育苗生产资料。
2.5建设地点:富宁县花果山国有林场安岗林区。
2.6建设年限:2022-2024年。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申请县级验收后一次性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②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④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
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提供查询结果件在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再将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以上网页查询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⑥承诺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保证工程款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
⑦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附相关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网上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网址:
4.2其他要求: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网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
5.3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三)保证保险: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 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6.3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0102
电话:087-66399788
6.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刘 工
电话: 181876686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丽苑路西武区5栋302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 13099696546
云南中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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