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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杨家湾乡冷棚联建项目(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杨家湾乡冷棚联建项目(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详细内容:
杨家湾乡冷棚联建项目(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22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8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28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10-0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0-13 14:30:00







开标时间:



2022-10-13 14: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家湾乡冷棚联建项目(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以围统筹整合(2022)6号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地址位于杨家湾乡二道湾村



2.2 建设内容:



冷棚118个共83930.16平方米,分拣棚1个454.09平方米;新建水井1眼(深120m),将原变压器新增容80KVA,以及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可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4.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4.3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



(一)采用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通过其他账户提交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3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二)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①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左上角【电子保函平台】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办理电子保函。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通过其他账户办理保函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②采用金融、担保和保险等机构出具的传统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上传在“保函扫描件”,确认绑定后方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邮编:068450邮编:067000



联系人:于大海联系人:白贺新、李宏伟



电话:15128619799电话:13383649605、18931405757



传真:/传真:0314-207920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ebeihjzb@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2年9月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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