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产品运输(海运)业务
2.承运货物:青山牌纸袋纸等系列产品。
3.承运路线:从公司产品仓库至指定客户。详见附件:《青山纸业产品运输招标线路(海运)报价单》
4.运输方式:集装箱海上货物运输,部份含汽车陆运。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6.运输要求
6.1货柜:投标人提供40尺集装箱货柜(高柜、装车量约24吨/柜)。要求货柜干净、清洁,无污染、无破损,特别是装运食品包装纸,必须做好保洁工作。
6.2货物保险:投标人必须为货物投保。
6.3装货要求:销售部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派车,承运方接到通知后,需在2天内派适合的货柜(传真车号及柜号安排去向,如货柜不合适装车要求销售部有权退柜)到达销售部产品仓库装车。
6.4送货要求:视船期情况原则上装车后20日内要送达收货人。
6.5货物交接: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承运方要与收货人做好货物交接工作,收货人须在货物签收单(货物签收单要体现发货单位、货物名称、件数、重量、货柜柜号、收货人等信息)中签字并加盖业务章或收货章,作为货物交接凭证。
6.6对船公司要求:投标人应选择配载能力强、拥有适航船、资质良好的船公司。
7.违约责任
7.1接到派车(货柜)通知2天中标人若未派车视为违约;
7.2若中标人违约未派车(货柜),我公司有权从合格承运商中寻找其他海运公司运输,但差价部份将予以记录并书面通知中标方,差价部份由中标人承担,从合同履约金中扣减;
7.3合同期内违约三次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7.4要求报价单中的计划柜数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若未能满足招标人对运输柜数的要求,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额外费用将从中标人的合同履约金中扣减。
7.5赔偿:货物运输造成的产品湿损、破损、污染、短缺等承担赔偿责任。
8.运费结算:
8.1每月中旬承运方先将收货异常(如:破损、湿损、污染、短缺等)的客户签收单传真或QQ发送给我司销售部。
8.2我司销售部制作上月运费结算表传真给承运公司。
8.3承运方核对无误后开具含9%增值税专票并将客户签收单原件一并邮寄作为结算运费的凭证。
8.4我司财务部收到发票审核入账45天后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具有集装箱海运经营范围或国内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经营资质,自有专业营运拖车或签约协议车队,且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9.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海上运营等有效证件;同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9.3投标人应具备海运服务质量保障能力,承担海运经营风险能力。
9.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海上运输业绩合同复印件(承运纸、浆相关信息,2020年8月海运招标的中标人业绩部分可不提供)、各种信用等级、代理证书。
10.报价规定
10.1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见附件《青山纸业产品运输招标线路(海运)报价单》
10.2按运输地点以元/柜(含9%增值税率及货物保险费)进行报价。根据附件《青山纸业产品运输招标线路(海运)报价单》填写。报价单上的说明内容不得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0.3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11.评标办法
11.1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1.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2.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2.1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2月3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2.2参与方式:
12.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投标人须遵守沙县政府和本公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来自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健康码。)
12.2.1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应于开标之间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刘玲,联系电话:0598-5658595,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3.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13.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3.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汇款人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银行电汇回单单独密封装订。
13.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到期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已到期未结货款中转扣,但应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单独密封装订。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超出中标线路合同履约金的部分),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内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3.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3.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3.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7合同履约金:
13.7.1合同履约金按每条线路运费的10%计算取整且最高限额为3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以承运公司为单位缴纳。
13.7.2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不足部份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补足。
13.7.3运输合同到期后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未发生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合同履约金全额无息返还。如有违约行为将视情况扣除。
14.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4.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报价书)。
14.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近两年海上运输业绩合同复印件(承运纸、浆相关信息,2020年8月海运招标的中标人业绩部份可以不提供);c.各种信用等级、代理证书;d.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e.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款)的其他资料,等等。(已评价为2019年度合格供应商可免于提交a项资格文件)
14.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商务偏离表(如结算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承诺,等等。
14.4除报价书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联系方式:0598-5658595(招标办)业务交流:0598-5658788(销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