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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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10号线二期工程涉及运营线路保护区结构勘测(安全监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7号)。工程所需资金国有政府性资金:10508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50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10号线二期工程涉及运营线路保护区结构勘测(安全监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10号线安德门(含)~中华门站区间上下行线里程K2+250-K2+750, 3号线卡子门站(含)~大明路站区间上下行线里程K28+119~K28+256, 10号线绿博园站里程K0+515-K0+575结构及设施。
2.5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167.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0000.00万元)
2.6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新建10号线二期工程影响既有1号线、3号线、10号线结构及设施,结构监测采用自动监测、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手段,巡检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实施。结构监测主要包含垂直位移(含基准网复测)、水平位移(含基准网复测)、隧道收敛等。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勘察(检测)服务期:103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3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2分)
(1)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25分)
(1)投标人业绩: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业绩,每项得2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业绩,不得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2)项目组织机构:在南京设有常驻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南京设立常驻机构者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3)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量(绘)专业中级工程师(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测量(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测量(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测量(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职格证书的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现场负责人2名:具有测量(绘)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测量(绘)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主要观测人员4名:具有测量(绘)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测量高级工证书的得1分/人。(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7)水准仪2台:配备精度±0.3mm/km及以上要求的水准仪0.5分/1台。(采购发票和第三方出具的检定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1分)
(8)全站仪4台:配备精度(±0.5″,±(0.6+1ppm))及以上要求的全站仪0.5分/台。(采购发票和第三方出具的检定证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6.3勘察纲要 (满分23分)
①对项目的总体认识合理、有针对性:对本招标项目的总体认识,应理解本招标项目的重难点,参照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结合对外部作业方案及结构类型,有针对性地合理地设定作业手段、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测点布设、控制标准等。优:3.0分;良:2.0分;中:1.5分;差:1.0分;无:0分。(满分3分)
②总体方案内容详细可行,符合要求:方案详细应可行有针对性,符合现有规范及技术需求。优:8分;良:6分;中:4分;差:2分;无:0分。(满分8分)
③分析报告内容科学全面、结论准确:提供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及项目总结报告等分析报告框架及内容,分析报告编制应科学全面、内容详细、结论准确清晰。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④分析报告样稿质量:编制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及项目总结报告等分析报告样稿的质量。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⑤进度计划合理,各工序安排得当,满足工期及信息反馈要求,满足现场管理与规范要求。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措施有效:建立健全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详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及质量错漏,能有效的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与成果质量,措施描述完善有针对性。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⑦文明管理体系健全、措施有效:建立健全的文明管理体系和措施,详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文明措施,能有效的确保周围环境,措施描述完善有针对性。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⑧有服务承诺,提供好的服务支持:服务有承诺和工作方法,能提供高速快捷的支持服务。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4)本标段检测纲要评分点采用暗标评审。检测纲要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纲要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名。
(6)项目成员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人员(基不得重复计分。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1)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须含工程测量);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须含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8.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要观测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4月-2020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要观测人员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社区西流大队高井村灵山控制中心16楼 地址:/
邮编:210000 邮编:/
联系人:李爱萍、陈超 联系人:/
电话:025-88058591、88058598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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