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17-XS-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一、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17-XS-0101 | 二级灰销售 | 电厂二级灰销售,对方按我方生产计划负责运输出厂。保障运输安全环保,保障我公司生产安全 | 1000 |
CHDTDZ001/17-XS-0102 | 三级灰销售 | 三级灰销售 | 1000 |
CHDTDZ001/17-XS-0103 | 粗灰销售 | 电厂粗灰销售,对方按我方生产计划负责运输出厂。保障运输安全环保,保障我公司生产安全 | 1000 |
CHDTDZ001/17-XS-0104 | 脱硫石膏销售 | 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对方按我方生产计划负责运输出厂。保障运输储存使用符合安全环保,保障我公司生产安全 | 500 |
CHDTDZ001/17-XS-0105 | 炉渣销售 | 电厂炉渣销售,对方按我方生产计划负责运输出厂。保障运输储存使用符合安全环保,保障我公司生产安全 | 200 |
投标单位根据各自资质要求,每个投标单位最多选择其中3个标段参与投标,超出3个的其所有投标按弃标处理。每个标段须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级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或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专用资格条件(1)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贸易企业则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标段发电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2)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6.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三级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或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专用资格条件(1)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贸易企业则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标段发电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2)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6.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粗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或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专用资格条件(1)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贸易企业则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标段发电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2)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6.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脱硫石膏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或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专用资格条件(1)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贸易企业则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标段发电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2)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6.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7.脱硫石膏及炉渣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储存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权属及面积容量,储存场必须提供相应场地的环评报告(若租赁则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中相应场地的环评报告);
【炉渣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或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专用资格条件(1)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贸易企业则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标段发电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2)所有标段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6.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7.脱硫石膏及炉渣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储存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权属及面积容量,储存场必须提供相应场地的环评报告(若租赁则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中相应场地的环评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25 16:00到2021-02-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25 16:00到2021-02-01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2-25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2-25 10:00。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采购监督处。
招标监督投诉受理邮箱:zhaobiaojiandu@chd.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天
电 话:07103698196
电子邮件:3283806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周靖雷
电 话:010-83565837
电子邮件:zhoujingle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