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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正常行李派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行李派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不正常行李派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211592 (三)资金 (四)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五)项目需求: 行李发生不正常运输之后,为尽快将行李交付旅客,由供应商安排人员及车辆,在规定时限内将行李自机场派送至旅客或其代理人处的服务,按照服务程序具体包括: 1.到机场签收行李; 2.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行李运送至旅客或其代理人处; 3.与旅客或其代理人签字交接行李; 4.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妥善与旅客进行沟通协调,调整派送方案,并反馈我方 技术需求: 1.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能提从事供快递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 2.供应商能够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保障; 3.供应商的配送网络(供应商全部自建/部分自建、部分与其它公司联营)基本覆盖四川省、重庆市(除交通不便的极偏远地区); 4.供应商应通过自有保障能力(人员、车辆等)保证成都市区的急件派送业务; 5.供应商能够按照约定的时效向目的地派送行李,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最低时限:两舱及白金卡旅客成都市区不正常行李派送时限为3小时,重庆及四川省内其余地区不正常行李派送时限为24小时。其余旅客不正常行李成都市区派送时限为6小时,四川省内其余地区为24小时,重庆为48小时(以上派送时限自供应商接收旅客行李之时计算,若遇重大交通事故或严重自然灾害导致派送超时,需作出合理解释); 6.承担派送工作的业务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供应商能够为我方和旅客提供行李派送进度的查询服务; 8.疫情期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如因自身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防控产生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供应商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售后要求: 1.能够配合我方开展例行的服务检查及审计; 2.若发生旅客投诉,能够按照我方要求对事件过程开展调查,反馈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能够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费用; 3.能够落实我方提出的各类服务改进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face=宋体>企业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face=宋体>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能提从事供快递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face=宋体>)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face=宋体>)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填写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 自审问卷》。 3.“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face=宋体>)中的“企业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提供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8.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资质(加盖公章)。 9.提供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能提从事供快递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 章)。 10.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face=宋体>),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 face=宋体>)、国航官网( face=宋体>)、()和{本网站( face=宋体>)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人电话:028-82125515 联系人电子邮箱:hepeipei@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网址: face=宋体>)。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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