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五粮液酒文化博览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宜宾市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1502-15-03-527412﹞JXQB-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地点:五粮液产业园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3800㎡。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包含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装修、展陈布展、智能化系统、室外总平及绿化景观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2.5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装饰、展陈、景观及配套设备设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装修、展陈布展、智能化系统、室外总平及绿化景观等所有专业工程建筑等工程及原建筑所涉及拆除工程,(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进行适当调整)。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含计划设计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4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1.5业绩要求 3.1.5.1设计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建设规模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业绩。 3.1.5.2施工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工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07 15:00 至 2021-02-14 09: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1 09: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