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强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关于报送郑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5〕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高铁湖北段ZWQD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DL-05、JCW-01、JCW-02包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挂网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高铁(湖北段)ZWQD系统集成工程。
2.2线路概况
(1)郑万铁路位于豫、鄂、渝三省市境内,北接京广、徐兰客专,与陇海、登杞、石武、京广、禹亳、平禹、孟平、宁西、汉丹等路网干支线相交,南端连接万州, 并通过渝万客专引入重庆。本线路自郑州东站引出,自河南邓州市进入湖北省境内,经襄阳市的襄州区、东津新区、襄城区、南漳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宜昌市的兴山县、恩施州的巴东县后进入重庆市境内。
(2)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起点 DK348+500,终点DK635+420,正线长度273.312km。
(3)本段设南漳、保康、神农架、兴山、巴东北共 5个新建车站,均为中间站,并引入在建武十铁路襄阳东津车站。本段有桥梁 49 座,长 88.477km;最长桥梁为汉江双线特大桥,长 28383.858m;隧道 32 座,长 162.061km,最长隧道为新华隧道,长18769m。全线桥隧总长 250.538km,桥隧占线路比重 91.6%。其中,保康-罗家山隧道群 25.214km,香炉坪-巴东隧道群 28.392km,隧道群中间设有紧急救援站。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8至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附件3)、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至ztjkjgs@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账号:99610100102700845910,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电汇备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标书款及包件号)。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邮购。
4.3领取发票的方式: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及发票开具说明(附件3)发送至ztjkjgs@163.com。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4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汇款,但需重新报名并将之前购买标书电汇凭证及投标报名表发至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甲79号北京冠京饭店8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高铁湖北段ZWQD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47号豪景假日酒店
联系人及电话:于涣海 18603615398
传真电话:0710-3289876
邮 箱:544965245@qq.com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高碑店市西大街建国胡同9号
联 系 人:段艳青、宫云雪
电 话: 18611729938、13513429301
传 真:0312-7938587
邮箱:ztjkjgs@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00102700845910
2021年1月7日
郑万高铁湖北段ZWQD系统集成工程物资需求一览表(后开通段)电力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资格条件 |
合计 | 科技立项 | 南方公司 | 北方公司 |
DL-05 | 小电阻接地 | 1 | 中性点接地成套装置 | ENGR-10-600-10 | 套 | 10 |
| 8 | 2 |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应具有省、部级以上的技术鉴定报告和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试验室的型式试验; 3、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供电处出具的相应运行业绩证明(满足原铁道部(现铁路总公司)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郑万高铁湖北段ZWQD系统集成工程物资需求一览表(后开通段)接触网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资格条件 |
|
合计 | 科技立项 | 南方公司 | 北方公司 |
|
JCW-01 | 自动过分相装置 | 1 | 自动过分相装置 | 每组含8个电磁钢 | 每组含8个电磁钢 | 组 | 10.0 | 1 | 7 | 2 |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具有CMA或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试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磁钢型自动过分相装置须具有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电磁枕型自动过分相装置须具有3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成功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附合同清单)和相应的铁路局(公司)供电处出具的运行证明(满足原铁道部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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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W-02 | 分段绝缘器 | 1 | 分段绝缘器(含A型预绞式铠装护线条) | FYFF-1.6BT、A型预绞式铠装护线条长度由厂家确定 | FYFF-1.6BT、A型预绞式铠装护线条长度由厂家确定 | 台 | 16.0 |
| 16 | 0 |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CMA和CNAS标志国家级认证试验室或等同国际试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中铁产品检验认证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成功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附合同清单)和相应的铁路局(公司)供电处出具的运行证明(满足原铁道部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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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2、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3、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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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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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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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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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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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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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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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
附件3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
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1、我单位承诺,开票信息如下:
公 司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贵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统一使用以下收款银行账户进行款项结算,如有变更,另向贵公司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确认函”。
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