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三夹沙南航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NTGJT-SJSNHD-SG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三夹沙南航道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1111号) 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批复(苏交审批函(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港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作业区和海门作业区。航道通航标准为满足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和2万吨级散货船、杂货船全潮双向通航。工程自吕四港区进港航道一期上延工程终点 G’开始,沿西南水道至东灶港作业区一港池北侧 K 点为止,航道全长约6.51km。航道设计底高程-11.7m,通航宽度 246~327m,设计边坡 1:8。本工程纳泥区分东、西两个片区,东区设置3个纳泥区,西区设置1个纳泥区(详见设计文件)。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围埝工程、导助航工程、扫海工程、临时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NTGJT-SJSNHD-SGJL标段,对应施工标段(NTGJT-SJSNHD-SG)的全部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围埝工程、导助航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工作内容: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原则,保证本次项目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实现项目建设的要求和目标,确保2021年7月底达到本工程的航道通航标准。
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缺陷责任期满终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监理服务期约9个月,试运行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交工之日起算,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围埝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价为A级(含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承担过沿海航道疏浚监理项目,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B、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已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相应人员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包人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人员可撤离该项目证明文件原件);
(5)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
A、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住建部港口与航道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人员人数应达到投标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配置要求。
B、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上述监理人员的2020年8月-2020年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自有人员2020年8月-2020年10月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否则相关单位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港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1号楼
联系人:王鹍
联系电话:0513-86920192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徐幸
联系电话:0513-82677799
18912434339
电子邮箱:hmtyclg@163.com
8、其他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开标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 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参加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如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第二信封的解密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年2月2日10:00。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 日 11:00,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采用本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7)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9)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