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
ZJTY10201490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告的以下内容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0〕195 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2 台100 万千瓦高效一 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0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乐清市南岳镇,计划于2023年9月。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作如下变更: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0〕195 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2 台100 万千瓦高效一 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0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乐清市南岳镇,第一台机组计划于主厂房第一方砼浇筑24个月后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主厂房第一方砼浇筑27个月后投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