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约269.9亿元。黑龙江省承担部分工程投资以及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共出资109.3亿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计列40.4亿元)。其余资本金160.6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筹措,使用自有资金等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至佳木斯及其他相关地点,沿线经过牡丹江、林口、鸡西、七台河、桦南、双鸭山、佳木斯7个县级以上行政区。
2.3工程数量:本次招标线路长度371.622km,新建线路长度367.190km。其中:路基159.956km,占线路全长的43.56%;桥梁141座/143.502km,占线路全长的39.08%;隧道共34座/63.732km,占线路全长的17.36%。
全线设牡丹江、桦林东、林口南、鸡西西、七台河西、桦南东、双鸭山西、佳木斯8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2.4计划工期:本次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计划工期:152天,开工日期为: 2021年3月01日 ,竣工日期为: 2021年7月31日。阶段工期计划:2021年4月1 日至4月30日,完成隧道和独立四电房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2021年5月1日至5月30日,完成站房及站场室外、生产生活房屋、天然气储气站工程消防设施检测。
2.5招标范围: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及站场、隧道、天然气储气站消防设施检测。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报价上限:MJXFJC标:936000元。
MJXFJC标段: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消防设施。工点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铁路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出具合法有效的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且营业范围必须包括消防设施检测;
3.1.2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同时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且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无亏损;
3.1.3 拟投的潜在投标人2019年2月-2021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铁路客站工程、隧道、天然气储气站工程消防设施检测业绩和经验;
3.1.4 所有检测人员应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的检验证书或检测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本企业社保基本信息。
3.1.5 应有满足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6 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财务状况良好;
3.1.7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2月~2021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8 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检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1.9 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10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3.2 凡具备以上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登陆网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网(www.crmb.net.cn),通过右侧“现场招标登录入口”进入报名功能(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注册用户,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通过后投标人须在现场招标登录模块中自行登陆用户(注:每个企业只能注册一次账户,如有多个部门使用,请投标人内部协调解决),登入系统后在左侧厂家用户菜单中选择厂家报名,点击进入选择要报名的项目,并勾选想要报名的包件号(注:请谨慎勾选,多个包件报名请多选后再提报,提报后不可更改,由于误操作而带来的相应损失由报名投标人承担),填写报名信息,所属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汇款凭证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其他功能请点击系统内【帮助】查看用户手册。请用户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并缴纳相关费用,经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是二次招标,已报名投标人需重新在系统内报名,以确定继续参与此项目,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投标,由于业务繁忙,初次注册的用户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工作人员会在报名24小时内审核通过。
请所有投标人按照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相对应的银行账户进行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标书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招标部标书款
开户银行:工行黑龙江哈尔滨大直支行
账 号:9558853500005323360
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招标部保证金
开户银行:工行黑龙江哈尔滨大直支行
账 号:9558853500005323410
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招标部中标服务费
开户银行:工行黑龙江哈尔滨大直支行
账 号:9558853500005323378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标书款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YZ200700-02标书款),投标人应以本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电汇,否则视汇款无效并不予退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注意:请勿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汇款,否则不予返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2月4日8时30分时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洲里街118-2号)。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网(http://www.crmb.net.cn/)、{本网站(http://www.{wz_now/)发布。
8. 年度投标保证金
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代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凡是参加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招标代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根据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交纳投标保证金。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流程、提高招标效率,避免多次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自愿原则,对投标方参与项目公司的招标项目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也是诚信保证金,确保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时能够依法合规参加投标并履约,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8.1年度投标保证金支付标准
投标人参与项目公司组织开展的招标代理业务时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在项目公司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投标方无须每个项目再交纳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人责任
①投标人依据项目公司招标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项目公司组织的项目投标活动,按照项目公司要求标准,将招标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至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经项目公司审核后,准予在项目公司投标报名。
②投标人如需项目公司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交退还申请。定期内如已退还,需再次参加项目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需单独再次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保证在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内最多2次申请退还保证金。
③投标人有义务配合项目公司开展招标项目,并接受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投标人依据项目公司下达的处理通知书另向项目公司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如需在“年度投标保证金”扣除,投标方需提交申请明确,因支付违约金等因素导致投标方交纳保证金额度不足时,投标人有按本公告约定标准补充完整的义务。
④投标人同意按照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原额(或余额)无利息收取项目公司退还的保证金。
8.3项目公司责任
①项目公司依据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足额交纳到账和投标方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情况,准予投标人报名。
②项目公司依据投标人提交的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余额)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按报名登记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③项目公司依规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项目公司有权向投标人下达处理通知书并催缴。投标方拒不缴纳的,项目公司有权扣减“年度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包括限制投标、列入“黑名单”、上报不良行为等)。
④项目公司有权利核查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情况 。
8.4结算周期和期限
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缴纳之日起当年年度内有效。期满后,如投标方未申请退还,则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顺延下一年度。
8.5其他
投标人同意按“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执行,则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同意并履行本公告中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9.投标人须注意,以下情况标书款将不予返还,并视为报名无效:
(1)个人或非报名单位汇款的;
(2)未按规定银行账户汇款的;
(3)未按规定时间、规定金额汇款或未按照招标公告、文件的规定方式汇款的;
(4)已售卖获取招标文件的;
(5)因资质等级不符未能报名成功的;
(6)未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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