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保护张謇墓修缮设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文物保护张謇墓修缮设计项目
二、采购预算:暂估70万元。
三、项目需求:对啬园张謇墓的墓地、飨堂、花房、憩厅、崇门追远内文物仓库等5处文物建筑进行修缮保护设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设计阶段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突出重点,并配合采购人取得本项目技术方案的批复;
(2)取得批复后20日内提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啬园张謇墓文物保护修缮设计》初步成果稿,并配合采购人报审;
(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内提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啬园张謇墓文物保护修缮设计》最终成果稿。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本项目公示已结束,公示期内无异议。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2日14:00。
3、谈判地点:南通市新港东路2号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二楼会议室(植物园内)。
4、采购单位谈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13-85718908;
代理机构谈判联系人:范小莹,电话:0513-80901552,18912292712。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3、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
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文物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责任设计师承担过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如在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 需要另行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带网址的官网公示截图)
7、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参见附件);
8、谈判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
9、谈判报价:谈判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附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要求方案成果成功通过市级、省级、国家文物局审批并获得相关专项经费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2)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
(3)余款待审计完成后结清。
十一、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