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监测站运维服务(BOT)项目
2.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2.1项目背景:为了配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的整体绿色发展,完善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监测站设施,提高监测站运营能力,实现废水、污水水质自动监测功能。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监测站运维服务(BOT)项目。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监测站运维服务(BOT)项目共包含1个标段,内容说明:项目地点在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4m*7m的监测站房内,可将原有柜式空调、UPS、办公桌椅进行利旧。投标人负责购买、安装、调试并运维废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总铜、色度、pH、水温、挥发酚、流量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门禁辅助设施。
中标方须确保甲方购买的设备在5年运维期内运行正常,做样具有代表性、稳定性和连续性。除国家政策需求、不可抗拒力、甲方干涉导致的设备报废、淘汰更换由甲方承担外,其余任何维修、更换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BOT服务模式,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后,相应设备须采购进场并安装到位开始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全部完成后,部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列明)所有权移交招标人所有。投标人所有提供使用的设备均应当包含免费质保,质保服务期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运维服务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合理延长免费质保期,但不大于运维服务期,如有延长要求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同此条款。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及服务期要求:建设安装工期2个月,运维服务5年。
5.预算金额:人民币105万元。
6.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境内。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BHCGG202011032)。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①委托代理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4.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5.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6日8时30分-2020年12月2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窗口);
3.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辛丰宇徐鹏程联系电话:15851110809、0515-89168829、18352000889
4.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递交下列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1.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应当载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表;
(1.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将上述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2)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向投标人递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或预留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评分项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单项分值 |
1 | 投标报价分 | 投标报价分 | 10 | 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 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总价(如有上述修正的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将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前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仍为投标无效)。 ③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10 |
2 | 团队力量 | 运行人员 | 10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6人及以上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的得10分;5人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的得5分;5人以下(不含)具有自动监控(水)运营岗位证书的不得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运营岗位证书及加盖社保部门章印或电子章印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2020年9月-2020年11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0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资信水平 | 13 | (1)投标人具备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001)的得2分(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方可认定;查询无效或未能查询到的,不予认定); | 2 |
(2)投标人具备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001)的得2分(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方可认定;查询无效或未能查询到的,不予认定); | 2 |
(3)投标人具备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证书的得2分(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方可认定;查询无效或未能查询到的,不予认定); | 2 |
(4)投标人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 | 3 |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硬件设施包括CMA认证实验室的按照下述细则进行评审:①投标人自有或其下属公司机构自有的,得4分;②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不具有的需要另行合作的,得2分;③投标人不投入CMA认证实验室的,本项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下属公司机构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事业单位下属机构,须提供自有实验室证明及下属公司机构隶属于投标人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与CMA认证实验室进行合作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原件,未提供不得分;③CMA认证实验室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予认定。 | 4 |
注:(1)以上认证均须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2)投标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
服务能力业绩 | 25 | 本项目主要为污水站排口自动监控系统的新建及日常运行管理,涉及信息化监管系统的管理、监测仪器的建设、监测仪器的管理维护、与环保部门的汇报沟通、与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排污协调沟通、检测设备的建设或使用等,综合性强,投标人应当具有一定的综合服务能力。 | / |
(1)本项目涉及环保在线监测仪器的新建,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园区环保在线监测监控建设项目,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2)本项目涉及监测仪器的维护,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园区环保监测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3)本项目涉及与环保部门的汇报沟通,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4)本项目涉及与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排污协调沟通,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废水治理工程项目,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5)本项目涉及分析检测设备的使用,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的建设或运维项目,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 |
4 | 项目运维方案 | 日常巡检维护和异常及突发检修方案 | 12 |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日常运行内容制定”是否满足环保部相关规范和标准的程度情况进行评审,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人员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完成日常巡检和维护的情况进行评审,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制度建设方案 | 18 | (1)运行制度: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人员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监控制度、应急制度等制度的完整情况、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2)现场记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制定现场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自动监控仪器准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状况表、 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表、易耗品更换记录表等)的规范情况、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3)监控记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监控记录表(数据监控记录表、异常数据分析记录表等)的规范情况、完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及建议 | 6 | 评委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及建议是否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是否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科学、系统、完整、严谨,落实合理化建议措施是否具体、可操作性强等进行综合评分,在3-6分内酌情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5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服务承诺 | 6 | 鉴于本项目运维期限较长,投标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本地化服务拟定相关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中是否能够建立本地化服务团队、服务响应时效、是否已具备本地化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建立本地化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考量打分,评分区间:3-6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日内完成本地化服务机构建立视同于已具备本地化服务机构。投标人必须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但不能有效完成承诺内容或无法保质保量实现的,招标人有权追诉相关损失、予以处罚并上报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和追诉。 | 6 |
①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书.报告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有载明需要原件的部分若原件印有有效的查询二维码的,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替原件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②本项目涉及面较广.设备点位分散.设备现状复杂,投标人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对现状进行了解,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因不了解实际现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存在的成本风险及要求的工期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以上认证均应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 ④上述提及的复印件或网络件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0 |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项目建设费用及首年运维费用,支付额度:合同额的50%;
2.次年运维服务完成后,招标人考核中标人运维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部分)合格后支付次年运维服务费,支付额度:合同额的10%,以此类推支付至第四年,累计支付合同额的80%;
3.第五年运维服务完成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付清尾款;
4.本项目实行五年运维期考核制,每年考核合格即可付清运维款项。
5.项目建设运维期结束后,基础设施设备移交招标人。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均将参考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2.招标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因质疑(包括疑问、投诉)人的不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递交虚假线索或证据材料、严重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向相关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要求(请求、诉求)而导致招标人本项目受到重大经济、进度等损失的,招标人将酌情对其予以在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列入招标人的《不诚信名录》处理,在被列入《不诚信名录》期间将禁止或终止其参与招标人的所有项目的任何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可华
联系电话:19962344466
联系地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文件购买):辛丰宇徐鹏程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15851110809
通讯地址(驻滨):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1层1104室
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