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红线放样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红线放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最高限价单价175元/点(预测约2000点),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总价和单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红线放样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所需的现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水电费、安全设施费、交通差旅费、交通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以及应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完成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询价文件要求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亚平
联系电话:0513-69919586
代理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电话:0513-8324858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需提供原件核实)、法人委托书原件(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必需提供原件核实);
(3)有效的资质证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必需提供原件核实);
(4)公路红线放样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必需提供原件核实)。
(5)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特别提醒:
(1)上述(1)-(4)项必须提供原件核实,且与报价文件中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正、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01月22日14:30-15:00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开标室4)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5.报价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现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规模: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起点自启东寅阳镇与325国道(临海高等级公路)交叉处,终点为启东海门交界处,路线全长约45km。
1.2招标范围: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红线放样,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临时用地等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临时用地红线测量放样及永久用地红线测量放样。
2.工作内容:实地确定345国道启东段沿线32个村的征地范围,并分清村组界址。每条田埋设四个界址桩,由村组派人认桩。对所在地提出的有关征地、界址问题进行准确解答,并根据沿线乡镇要求开展征地放样,协助镇村处理界址矛盾。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测绘成果资料。
4.服务地点:启东市。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并为当地村民委员会认可。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服务周期到期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利息不计)。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提交项目合格成果及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一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利息不计)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如有)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红线放样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临海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345国道启东段改扩建工程征地红线放样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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