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装袋机及输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购置包装机、装袋机及输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购置包装机、装袋机及输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包装机、装袋机及输送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交货周期:甲方发出订单后45 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成。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及维保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材料或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材料或设备制造商满足规定的资质要求;授权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授权事项,若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报名,如果一个生产商同时授权两个代理商,对本项目同时参与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或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初审合格后(招标人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最终有效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1.2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74573736@qq.com且请致电招标人,包括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包含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3)报名表、缴费凭证(详见公告附件),经初审合格后(招标人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最终有效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会议室(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里巴巴平台(https://cx.1688.com/authenticate/bav/bav_auth.htm?site=BAV_CNA&forceAuth=true)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联系人:於翔
联系电话:13230886099
邮箱:4745737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