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暖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0-23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暖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60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暖库租赁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5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万零柒仟壹佰伍拾元整(¥607,150.00), 本项目不接受高于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租赁暖库的产权所有人
。3.投标人所提供的租赁暖库须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且面积为6000平方米及以上,室内举架高度7米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7.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7.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投标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2投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营业执照(副本)、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及复印件。
7.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4投标人(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联系人:张晓静 联系电话:0431-84532424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