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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北区李村路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B02-01、B03-0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市北区李村路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B02-01、B03-0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31
详细内容:
公告 2021/01/29 17:27:31
项目名称: 市北区李村路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B02-01、B03-0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市北区李村路以北、潍县路以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1274300元 工程造价: 879559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776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字[2020]5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0202012033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019-370203-47-01-000008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020082600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燕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5076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燕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5076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92836561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019-370203-47-01-000008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配建停车位不少于450辆(拟以停车位总数10%配建直流充电桩),其中大巴停车位15辆,李村路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177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0㎡,地下建筑面积约17510㎡。
(二)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内容:包含本项目的人防和地上景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人防及支护)及相关后续服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以及发包人的要求。
2、施工部分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原有建筑拆除及垃圾外运),配合发包人对相关手续等管过程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配合内容,并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最终完成工程的各类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7760平方米市北区李村路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B02-01、B03-01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853172231384947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下列第2.1.1或第2.1.2项设计资质;
2.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方)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 条、第2条2.1款、第5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全部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 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投资额为9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 12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2-23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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