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307 | 项目名称 | 陈桥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307004002 | 标段名称 | 陈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陈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桥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18】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安局,总包单位为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市公安局、港闸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港闸区集慧路北、树西路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79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284万元。
2.1.4工期要求: 43 日历天(暂定),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2日,竣工日期:2021年1月23日
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布管布线。具体竣工日期与总承包单位同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所示的智能化工程(综合指挥实战平台开发、智能柜、语音网关系统三个系统除外)。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7楼 | 地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袁丽娜 |
电话: | 0513-59001129 | 电话: | 0513-89011010 |
| | | 202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