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胜各族自治县“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管字【2021】153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名特优”产品展销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龙发改管字〔2021〕2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助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和平村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综合楼一栋,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1665.35㎡,建筑总高度 32.9米,共七层,正负零以上三层,正负零以下四层。建筑功能包含商业、展示、办公、餐饮、商业附属库房及机动车停车库。车库机动车总停车数14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5辆。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7207.9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65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勘察及设计:根据设计需要进行勘察,包括勘察方案的出具、为达到勘察条件对现场场地的处理及障碍物的搬运、现场勘察、勘察报告的出具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一栋,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1665.35㎡,建筑总高度 32.9米,共七层,正负零以上三层,正负零以下四层。建筑功能包含商业、展示、 办公、餐饮、商业附属库房及机动车停车库。车库机动车总停车数145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5辆。主体建筑的建安工程及室外辅助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室外绿化景观、室外道路及铺装、室外活动场地、供电、配套设备等配套设施建设。
(4)项目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 29 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3-562516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站 0773-7513403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龙胜县龙胜镇庆新路5号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
邮编:541700 邮编:541004
联 系 人:陈善华 联 系 人:骆文妮
电 话:0773-7518803 电 话:0773-28996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64167567@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