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浙江新顺2020-12-1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庄院西湖水库至杭金线道路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采购预算金额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200 | 500元/立方米 | 60万元 |
备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
4、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公告发布媒体: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
2、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4日-2021年0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1月04日-2021年0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获取)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5、招标文件售价(元):0
六、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文件领售)登记表。
注:
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允许投标人(供应商)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报名请提供以上资料并采用EMS、顺丰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邮箱:1058546467@qq.com)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料文件接收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01月25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5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孟生阳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372539907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金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67507571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诸暨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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