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251 | 项目名称 | 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崇川路-江纬路)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251005001 | 标段名称 | 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江纬路~崇川路)绿化A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江纬路~崇川路)绿化A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江纬路~崇川路)业主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农路改造二期工程(江纬路~崇川路)绿化A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工农路二期改造绿化施工A标段。
①工农路改造绿化起点为沿河路,终点为崇川路,建设内容为:行道树、两侧绿化景观带,概算约为10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②江通路绿化,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1)工农路改造绿化(沿河路-崇川路)投资额约为1000万元;
(2)江通路绿化投资额约为8万元;
2.1.4工期要求: 3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月19日,竣工日期:2021年 12月30 日
世纪大道-崇川路西侧侧分带苗木2021年春节前种植完成;世纪大道-崇川路中分带苗木2021年5月1日前种植完成。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只需满足之一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7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1月4 日至2021 年 1 月 1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 14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路235号 地 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
系 人: 柴九玲
电
话:0513-81550379、81550393 电 话: 180128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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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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